事项名称: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定居)
事项性质:公示
事项属性:行政审批
受理地点:出入境管理处
部门地址:赣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7978685898
办事指南: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