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指南 2021赣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地方特产2022-10-22 20:45:41未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功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切实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西省社保中心《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赣州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2年新参保的用人单位或职工无需申报。

  二、申报时限

  本次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简称“网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中“企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自主承诺并批量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也可直接向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四、缴费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申报后,社保经办机构暂按江西省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548元)的300%(16644元)和60%(3329元)核定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并自2022年1月起进行调差。待我省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简称“新岗平”)公布后,省里将通过后台重新核定并自动调整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保底封顶,无需企业再次申报。用人单位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五、注意事项

  1.每个单位2022年缴费工资申报只有一次,且“企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批量申报也只有一次,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据实申报,谨慎操作。

  2.个别人员缴费基数申报错误需再次调整的,可在网厅—“企业职工缴费工资变更”模块操作。

  3.网厅申报后由系统自动处理,无需社保工作人员审核。

  4.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三险申报的缴费工资应一致,不一致的,原则上以申报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标准。

  5.《单位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表》可在网厅自行下载;缴费工资申报网厅操作教学视频已上传至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业务交流QQ群(群号805122572,132885205)及微信群。未进群的单位经办人可申请入群,备注单位名称+姓名;已进入上述任意一个群的,无需重复申请加入其他群。同时,欢迎关注“赣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我中心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最新社保政策及办事指南等信息。

  6.现场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承诺书(详见附件)、《单位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表》(表中对应姓名应有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上述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单位将《单位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公共服务科邮箱: gzsbzxggfw@163.com,邮件标题请填写单位全称+2022年缴费工资申报。

  7.现场申报地址:

  市民中心: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2楼赣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经办大厅。

  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西楼(原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市民可乘坐12路、32路、121路公交车到开发区管委会南门下车。

  8.开展稽核检查。针对职工缴费基数统一为最低标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工资不一致,未按时申报等问题,我中心将进行稽核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申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赣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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