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于都县电动自行车上牌地点+材料(于都县自行车店)

地方特产2022-10-22 20:36:03佚名

  办理地点: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业务大厅:城北华南汽车城二楼办公(城北博豪中学往前400米)

  所需材料:

  ①所有人身份证明;

  ②购车发票等合法来历证明;

  ③出厂合格证明。

  保险: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后,遵循自愿原则,需要购买保险的,可自行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收费: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挂牌

  点击查看: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电动自行车未挂牌上路处罚依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及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未挂牌上路行驶的处三十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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