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通知

地方特产2022-10-22 18:34:05未知

  (公告原文:点此查看)

  一、招聘对象

  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2022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学科教学)。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此进入)、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点此进入)、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点此进入)。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相应专业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7.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点此查看),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加入2021年郴州二中高等院校招聘咨询QQ群,群号:965771272。

  2.微信平台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全程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未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信息者,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里仁楼115教室。

  2.资格审查内容

  (1)报考人打印填写好的《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及复印件;

  (3)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

  (5)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

  (6)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科教学专业可不提供);

  (7)面试前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别提醒:进入湖南师范大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此次所有招聘岗位,经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面试对象于2021年12月4日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大楼西头202教室候考,迟到或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为苏仙区高中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内容,指定教材详见附件5,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幅度。采用百分制,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5)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

  3.面试成绩与排名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字。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的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与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签约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

  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郴州市第二中学:0735-2883730

  2.政策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控义务,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所有考生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区编办、区人社局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

  九、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苏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附件2 :2021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学生基本情况证明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5:指定教材

  附件6:面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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