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流入本省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的流动人口(仅限于办理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登记)。均可在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在其户籍地依法取得生育(服务)证的跨省流入人口,在本省范围内享受均等化服务。
地方特产2022-10-22 15:08:05未知
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流入本省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的流动人口(仅限于办理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登记)。均可在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在其户籍地依法取得生育(服务)证的跨省流入人口,在本省范围内享受均等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