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成都本市户籍
需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封存已满 24 个月,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期限
1.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需间隔 12 个月。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自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 24 个月(含)之后申请。
3.职工有多个缴存关系的,以与最近一个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算。
2、对于成都外地户籍
需要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账户应封存6个月,职工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期限
1.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需间隔 12 个月。
2.应自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 6 个月(含)之后申请。
3.职工有多个缴存关系的,以与最近一个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