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 绍兴辅警招聘2021年6月

地方特产2022-10-19 15:12:46佚名

  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提升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办核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计划招用警务辅助人员35 名。

  

  二、招用范围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技术技能岗位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 4月 7日至2002年 4月7 日期间出生),巡特警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A2或A1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无发生有责任的死亡事故。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巡特警驾驶员岗位高中及以上文化。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辞职不满两年的。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0年4 月7 日 8时30 分-12 时 0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报名地点:新昌县公安局一楼(人民中路212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与报考岗位有关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二)报考技术技能岗位的考生经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考技术技能岗位、巡特警驾驶员岗位的除外)参加体能测试,名单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能测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子: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女子: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800米。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四)面试在体能测试三个项目都合格的基础上,派出所勤务辅警岗位、交警大队勤务辅警(男)岗位按1000米成绩从高到低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其他岗位男子按1000米成绩(女子按800米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巡特警驾驶员岗位按照驾龄长短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再进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新昌县公安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如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政审)的,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招用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招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因警务辅助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4*10米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不超过1次。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86624208(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新昌县公安局2020年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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