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澳门探亲签注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探望在澳门定居、长期居注就学或者就业亲属的,可申请港澳探亲签注。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
哪些情形下不予办理澳门探亲签注?
(一)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知道了办理澳门探亲签注的情形,我们再来看看温州哪里可以办理澳门探亲签注?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A座二楼65-74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89980376、0577-8998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