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http://rcf.wzzjis.com:9080)统一申报。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③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永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证明材料;
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二)审核公示。
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名单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住建局进行公示。
(三)配租选房。
按人才层次由高到低依次选房,其中F类人才按照F1、F2、F3的顺序选房,同层次人才则依据申请时间的先后轮流选房,先报先选。选房时,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并确定具体房号,选房后签订配租确认单。申请人未参加当期选房的,其当期配租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