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宿迁最低工资调整政策 江苏省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地方特产2022-10-19 00:55:34未知

  一、具体调整方案:

  1、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80元,增加260元、增长12. 87%;

  二类地区2070元,增加240元、增长13.11%;

  三类地区1840元,增加220元、增长13.58%。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各类地区均增加3. 5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部署要求,根据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经调查评估、测算论证、分析比较,并与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等单位会商一致,建议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主要理由如下:

  1、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符合群众期盼和企业预期。

  3、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法规政策的刚性要求。

本文标签: ,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  ,三类  ,我省  ,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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