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档案转出办理指南 连云港档案管理中心

地方特产2022-10-18 21:24:11未知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1.流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已转为个人托管(转回原单位自行保管除外)

  2.档案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等)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19-6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跃层1-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申请表

  3、调档函

  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518-85812002:监督投诉:051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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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法人  ,社会保障  ,连云港市  ,人事档案  ,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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