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孕期女职工有哪些福利保障? 连云港孕期女职工有哪些福利保障项目

地方特产2022-10-18 19:19:50未知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五)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下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第五项情形下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职工怀孕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连云港产假时间:

  补充阅读: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本文标签: ,个月  ,孕期  ,劳动量  ,时间  ,产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