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挂失材料+地点+电话。
一、挂失
口头挂失:
1、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申请挂失,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指
定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和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2、口头挂失必须分别对社保业务和金融业务进行暂停处理。金融业务拨打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电话
办理,社保业务拨打社保局电话办理。
正式挂失:
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二、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类型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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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原件 | 必要 | 是否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查看更多 |
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原件 | 必要 | 是否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或社保卡是否为有效卡 | 查看更多 |
承诺书(委托代办) | 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 其他 | 1份 | 原件 | 必要 | 是否有代办人签字 | 查看更多 |
1.窗口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社会保障卡专窗
2.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社会保障卡专窗9-12号窗口
3.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