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办理一胎登记实施主体有哪几类

地方特产2022-10-17 04:02:46未知

  河源一胎登记实施主体:

  1.已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妇女,怀孕第一胎时,应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2.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育龄妇女怀孕前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应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3已生育子女的: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子女出生一年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补登记。

本文标签: ,计划生育  ,工作站  ,育龄  ,子女  ,户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