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韶关残疾人补贴会停止发放(韶关残疾人补贴几月份发)

地方特产2022-10-17 02:07:47未知

  ➤补贴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2、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3、户籍迁出本省的;

  4、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5、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

  6、本人自愿申请停止发放的。

  对上述第2、4、5项情况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残疾人或代办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县级民政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残联组织重新调查核实。经核实,残疾人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的,应按规定发放补贴,对已停发的补贴予以补发。

本文标签: ,残疾人  ,民政部门  ,情况  ,户籍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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