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查询网址:http://dva.gd.gov.cn/gk/zcfg/flfg/content/post_3718925.html)
退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警)官、军(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其他优抚对象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目前,受理申请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需要注意的是,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