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了需不需要注销户口?
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籍,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施行前已经注销户籍的军人暂按原户籍管理政策执行。
➤拓展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保障军人、军人家属的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服现役所在地户籍人口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军人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保障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