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汕头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怎么衔接?

地方特产2022-10-16 14:49:44未知

  待遇衔接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

  伤残津贴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不双重享受”和“待遇就高补差”原则处理。

  二、五级至十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根据申请而核发,在未申领期间可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权利,如果选择领取后则终结其工伤保险关系。

  三、其他情况

  (一)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只能两者选其中一种待遇;

  (二)雇佣期、实习期、服务器、任职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且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予以保障。

  

本文标签: ,补助金  ,工伤保险  ,待遇  ,工伤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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