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办理指南(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

地方特产2022-10-16 12:27:26未知

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必要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申请单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属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当申请注销的情形;

3)提交完备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

不予批准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申请不予批准。

1)申请单位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不属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当申请注销的情形;

3)申请单位无法提交完备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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