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门汽车补贴新规定补助车辆对象(江门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2-10-16 11:11:38佚名

  江门市2022年促进乘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补助规定时间及对象

  一、补助时间

  (一)“国六”标准乘用汽车:2022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新能源汽车:2022年2月15日至6月30日,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对象

  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等,但不包含财政供养单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企业),购买乘用汽车(“国六”标准乘用汽车及新能源乘用汽车)的,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可凭本市购车发票申请资金补助。

  三、重要提示

  本次汽车补贴总额限定为20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本文标签: ,汽车  ,机动车  ,发票  ,注册登记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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