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本科毕业生落户补贴申领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毕业证日期在201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3.提交申请时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公有制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法人机构,即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
4.在我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未在我市参保缴费的,须提供连续12个月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薪金纳税证明。
符合条件的2015年1月1日(含当日)及以后毕业的中山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