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二次申请报名:
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
申请条件:
1、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我区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人才分配。(须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
2、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
3、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张店区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