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图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拓展提示
(一)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到属地人社部门现场正常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发生的符合我省工伤保险政策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先行垫付再办理报销手续。
(二)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途径申报有关业务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三)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的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请在4月28日17时前办理。
(四)系统停机前和恢复后,请参保单位和个人错峰办理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