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申请公租房对个人财产有什么要求

地方特产2022-10-15 07:24:06佚名

  财产标准: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出 15 万元(含 15 万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 2 股)资金不超过 15 万元(含 15 万元);

  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 2800 元以下(含 2800 元);

  单身家庭月收入 3360 元以下(含 3360 元);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

  2、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保障对象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

本文标签: ,家庭  ,万元  ,收入  ,住房  ,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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