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廉租房申请人怎么确定 咸阳廉租房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10-15 07:08:52佚名

  咸阳廉租房申请人如何确定?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应当由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低收入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 申请,并如实填写《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共一式两份。

  如上述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相关阅读】-申请资料

   1、低保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咸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及其复印件。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 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 租 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2、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证明。

   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 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本文标签: ,住房  ,申请人  ,家庭成员  ,复印件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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