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审验
一、申请条件
1、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持有除A、B类准驾车型以外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二、办理流程
请准备好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并上传照片。(点此办理)
三、免审人群
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四、注意事项
1、网上(微信版)申请业务办理成功后,车管所业务窗口将无法重复办理。
2、为确保办理的车驾管业务牌、证能顺利邮寄到您手中,请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3、申请人提交业务申请后,可以通过进度查询了解整个业务办理情况。
4、通过此平台申请的车驾管业务,进入民警审核环节后,不可自行撤销。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业务窗口现场申请,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人在申请业务时,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经查实有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