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生育保险职工未进行生育备案申请待遇领取:
一 简述
生育前未备案参保女职工生育待遇申请材料审核、待遇核定支付。
二 办理条件
生育前未备案参保女职工在本地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待遇,予以审核报销。资料齐全,生育前正常参保缴费满一年,符合享受待遇的政策规定, 待产假休满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三 所需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2、《育龄妇女信息表》
3、住院病历
4、有效费用单据(原始发票)
5、生育待遇申领表
6、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
如存在生育并发症医保报销,需提供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及汇总的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