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禁止探视通知 聊城第四人民医院出诊接患者

地方特产2022-10-14 23:34:52佚名

  聊城第四人民医院继续禁止探视公告如下: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针对国内疫情形势的新变化,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医院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现将医院门诊就诊及住院须知通告如下:

  一、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家属、陪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不得佩戴呼吸阀口罩进入院区),在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行程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核验绿码,方可进入。

  二、请患者和陪同人员务必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近期有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疑似患者接触史等。

  三、候诊时,分散候诊,注意保持1米距离。严格保持“一医一患一诊室”,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

  四、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五、精神科病房及医养中心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全面禁止探视;综合科病房限一床一陪人,并请做好自我防护,同时,禁止其他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探视,建议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问候,表达关爱。

  六、提倡住院无陪护,如患者确需陪护,须经院方审核同意,实行“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陪护。要求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症状、呼吸道症状及腹泻、14天内未出省、无外地人员接触史者,且入院前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外出等相关防控措施。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不得串访其他病房,减少不必要的走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

  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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