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县居民养老保险各项目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登记:持参保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
2、待遇支付: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
3、缴费中断: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或县人社局居保处办理。
4、保险关系转移(户籍关系已迁移):
①保险关系转入:持参保人身份证到转入地县居保处开具《接收函》。
②保险关系转出:需携带转入地开具的《接收函》、参保人身份证到县居保处办理。
5、保费补缴:
①参保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开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②到农业银行冠县支行(冠县中医院对过)指定账户缴费。
农业银行账户名:冠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
账号:15821101040028311;
③持《补缴申请表》和银行回单到人社局北楼五楼(综合服务大厅)居保处财务科开具发票并交回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备案。
6、退保: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
①参保人死亡的,需携带参保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
②参保人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退休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7、丧葬补助金: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
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可办理丧葬费手续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
所需资料:参保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