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对象
法律援助的对象为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和法律援助事项条件的自然人。
二、法律援助事项条件
1.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2.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3.请求工伤事故赔偿的;
4.其他符合法律援助事项条件的规定情形。
三、法律援助形式
1.法律咨询;2.代拟法律文书;3.仲裁代理;4.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四、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代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的,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五、法律援助受理管辖
当事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