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阳谷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渠道如下:
申报途径:
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可进行网上办理。
申报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微警务”,进入居住登记信息专区申报居住登记,也可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出租房主报送租赁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用人单位报送用工人员信息、房屋中介机构报送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员信息、物业服务企业报送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可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报送。
派出所联系方式:
租赁房屋登记:
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出租房屋及承租人发生变化时,房屋出租人应主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
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出租人以及房屋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派出所要与辖区各房屋中介逐一签订《房屋中介履行信息申报义务责任书》(一式两份,见附件),并以此作为对房屋中介责任告知的依据,一份由房屋中介备存,一份交由派出所建档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知悉的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在3日内报送居住地社区(村)或公安机关,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