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
一、东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5.具有我市户籍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返回我市就业以及在外市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
二、办理材料
跨省、市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保险手册
2.身份证和相关调转证明等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临时缴费账户的转移
1.保险手册
2.身份证和相关调转证明等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4.《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5.《临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三、办理地址
东营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153号
电话:0546-2929277
东营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分处庐山路东营区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546-8261175
河口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分处河口区海宁路287号
电话:0546-3658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