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如何办理医保补缴?(东营补充医疗保险)

地方特产2022-10-14 04:36:53佚名

  东营医保补缴办理如下:

  一、 东营城镇职工医保补缴

  (一)在职职工

  1、单位职工补缴。单位需给单位职工进行补缴的,需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医疗保险医保费补缴审核表》,或者其他劳动关系法律文书,前往参保地医保大厅开具缴费单据,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当年年底前按时足额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连续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需参保人前往参保地医保大厅开具缴费单据,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连续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再次参保的,无法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当月重新计算等待期。

  (二)退休人员

  参保人员达到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一次性补齐年限,补缴以退休时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补缴时最低缴费基数),按4.5%的比例补缴,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不划拨个人账户。

  二、 城乡居民医保补缴

  (一)普通居民或在校学生

  由于错过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首先前往所属参保地医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并作补缴申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缴纳个人缴费部门及政府补贴部分,缴费成功后有三个月的等待期。

  (二)新生儿

  新生儿是指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参保登记,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1、出生6个月内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出生6个月后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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