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10-14 01:55:30佚名

  东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及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2、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3、个人名义单独享受低保认定范围:低收入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家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重病患者由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二)救助标准:

  低保标准根据我市恩格尔系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测算确定,并根据我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东营市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69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7元。

  低保补助水平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补助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三)申请提交材料:

  提交身份证,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四)办理地点: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五)市、县区救助政策咨询电话:

  东 营 市 0546-8333579

  东 营 区 0546-8221120

  河 口 区 0546-3657190

  垦 利 区 0546-2582910

  广 饶 县 0546-6457870

  利 津 县 0546-5626190

  经济开发区 0546-8018220

  (六)服务流程:


本文标签: ,低保  ,人均收入  ,标准  ,家庭财产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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