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大学生购房补贴对象及标准如下:
《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规定:
一、补贴对象:
2020年12月29日(含)之后,全职在东营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东营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此前在东营市无购买商品住房记录)的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三、咨询电话: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0546-6378978。
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8207360;
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3661609;
垦利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2521015;
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6453336;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562346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0546-832533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0546-8019755;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0546-2622888;
省黄三角农高区组织人事部,0546-89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