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投靠亲戚落户指南如下:
一、投靠材料
1、双方居民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父母死亡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1)孤儿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被投靠人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2)孤老投靠亲属的,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原籍户口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单身证明。
二、申请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
三、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四、网上申报方式
关注“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或“东营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进入“户籍业务”—“户口迁移”—“亲戚投靠”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