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指南如下:
一、参保条件:
新生儿是指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东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在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办理参保手续。
说明:
①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②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③新生儿落户前死亡的,其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可以在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居民(不含市内学生)个人缴纳400元,
三、参保材料:
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
四、办理流程:
1、有本市户籍的带着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多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也可受理);
2、没有本市户籍的,如父母一方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也可以持居住证到居住证办理县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以后通过税务部门的缴费程序就可以缴费了。
五、办理地点:
在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多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也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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