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老人,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威海市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身份证。
经村(居)委会审查,签署无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上报各区市民政部门。
各区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工作,并填写审批意见。对符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所在地村(居)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