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职工因初次招工、毕业生分配、军转安置(转业干部、军队退役人员) ,也包括跨省、市流动以及外国人首次在我市就业的。
申办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地方特产2022-10-13 03:35:40未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职工因初次招工、毕业生分配、军转安置(转业干部、军队退役人员) ,也包括跨省、市流动以及外国人首次在我市就业的。
申办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