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离婚登记办理指南(威海离婚登记办理指南最新)

地方特产2022-10-12 21:39:06佚名

  一、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第三十一条

  2.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第十条、第十一条

  三、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本人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3张2寸结婚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

  1.本人结婚证;

  2.3张2寸结婚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四、办理程序:

  1.填写《婚姻登记告知单》、声明书、诚信确认书、友谊提示;

  2.申请人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3.在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的婚姻登记处受理;

  4.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告知结果,发放离婚证。

  五、是否收费: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环翠区婚姻登记处 0631-5213235

  文登区婚姻登记处 0631-8466972

  荣成市婚姻登记处 0631-7580217

  乳山市婚姻登记处 0631-6653740

  临港区婚姻登记处 0631-5551176

  八、办理地点:

  环翠区婚姻登记处 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

  文登区婚姻登记处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B座

  荣成市婚姻登记处 荣成市观海中路18号

  乳山市婚姻登记处 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临港区婚姻登记处 临港区江苏东路20号

  附件1.离婚登记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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