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阳县医保局按照省市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帮助企业抗击疫情、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按照上级要求,自2020年3月—12月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从2020年2月至6月,对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费率再降低,其中实行统账结合的降低2个百分点,享受统筹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的降低0.75个百分点。据初步测算,此项举措可减少参保单位缴费约4232万元,其中为县内各类企业减负3145万元。
同时,宁阳县医保局积极落实中小企业缓交政策,困难中小企业可缓缴医疗保险费,缓交期最长6个月,缓交期内免收滞纳金,并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已为申请缓交的40家中小企业办理了相关手续。
来源:宁阳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