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泰安市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注:以上数据只提供参考,与现实数据有差距请以当地社保局的数据为准。
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缴费地点
泰安市地税局
服务热线:0538-6113529
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暄大街220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