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城市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资金发放账户变更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县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自十月份起我县城市低保、城市特困、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将通过社保卡发放到户。
一、因自十月份起,以上三种救助对象资金通过惠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发放,平台自动抽取社保卡账号,所以以上三种救助对象(包括原有救助对象和以后新增救助对象)如有社保卡,请及时关注社保卡资金信息,资金到账后平台会向账户手机发送到账提醒。
二、如无社保卡,可以保留原有账号,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网点见附件1)。
三、社保卡激活后才可以取现或消费,不激活也不影响救助金发放。激活时,需要持卡人本人(不能代办)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制卡银行网点查询办理激活;如果近期不方便到银行网点激活,在资金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之后,也可以到网点取款时同时办理激活;如果社保卡不在本人手中,不确定是否已经激活,可联系社保卡窗口查询(宁阳社保卡窗口联系电话:0538-5633618、5633616,地址:建设路699号政务服务中心北区一楼A136号)。
四、若持卡人因“老、弱、病、残”等原因,无法到网点的,可由亲属到制卡银行网点申请上门激活服务。各银行预约上门激活电话请关注“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需要获取平台发送资金变动通知短信的低保对象,请主动将持卡人的手机号码报救助项目受理单位(比如张三,华宁煤矿低保户主,持卡人为张三,将手机号码报华宁煤矿);如低保户指定除社保卡以外的账户,请向单位声明。时间截至9月30日。
宁阳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