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助
政策内容:
按照《笑于实施“泰汶专才计划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新引进并在我市企业初次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同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市首次购房时,按照总购房款10%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自购房之日起,不再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待遇。
政策时限:
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申领条件:
新引进并在我市企业初次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同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办理渠道:
各县市区、功能区人为资派保障部门。
联系方式:
0538-6260756、0538-8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