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条件:
培训后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有效证书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培训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