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地方特产2022-10-11 23:37:38未知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押权登记

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1、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2、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3、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4、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5、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备注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的登记为一件。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本文标签: ,不动产  ,住宅  ,使用权  ,地役权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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