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伤津贴最新消息(南京市工伤津贴最新消息公示)

地方特产2022-10-10 17:23:35未知

  2022年南京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伤残津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89元,二级257元,三级240元,四级235元;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13%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4.58%。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上一次调整信息: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通知点击查看

本文标签: ,伤残  ,津贴  ,基础上  ,职工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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