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共济已经开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为进一步提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拓展个人账户使用功能。
线上办理流程:
进入“我的南京”App——点击“健康”栏目——选择“业务办理”→“个人直系亲属转移”,依次填写真实信息后,根据提示完成转移。
地方特产2022-10-10 17:22:03未知
南京医保共济已经开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为进一步提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拓展个人账户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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