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医保咨询电话
商洛市医保事业局城乡居民科:0914-2338613
业务范围 | 电话号码 | 办理地点 |
城镇职工待遇管理、转诊备案、异地安置、政策咨询等。 | 0914-2319707 | 民主路2号社保中心大厦2号楼205 |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管理、对县区及定点医院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待遇拨付等。 | 0914-2338613 | 民主路2号社保中心大厦2号楼202 |
城镇职工参保登记、征缴、转诊备案、异地安置、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报销资料收交 | 0914-2321035 | 商洛市政务大厅2楼60号医保窗口 |
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鉴定、报销业务办理 | 0914-2321023 | 商洛市政务大厅2楼57号医保窗口 |
城乡居民医保对外便民服务热线,经办业务受理、政策咨询及解答。 | 0914-2381956 | 民主路2号社保中心大厦2号楼206室 |
温馨提示:商洛市居民医保缴费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参保缴费对象: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