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起付线:
1. 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
(1)一级医院100元;
(2)二级医院300元;
(3)三级医院700元。;
(4)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2. 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
(1)一级医院50元;
(2)二级医院150元;
(3)三级医院350元。;
(4)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50元。
3. 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
2. 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3.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
4.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